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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峰汽车: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_每日报道

时间:2022-12-30 20:19:06    

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


【资料图】

    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
  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

  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 2022 年 12 月

根据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、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、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南京泉峰汽

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和《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

事工作制度》等有关规定,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议案及有关资料、听取

公司董事会情况介绍以及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,基于客观、独立判

断的立场,现就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:

  一、《关于 2023 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》

  公司 2023 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,

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诚实信用、等价有偿、公平自愿、合

理公允的基本原则,依据市场价格,协商定价、交易。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、

有效,符合有关法律、法规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

利益的情形。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,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,公司主

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。

  我们同意公司对 2023 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本页以下无正文)

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

(本页无正文,为《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

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》的签署页)

  独立董事签字:

   乐宏伟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许汉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张书桥

查看原文公告

标签: 独立董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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